返回首页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

产品搜索

产品目录

联系方式

余姚市帝豪塑料容器有限公司
联系人:汪杨杨
传真:86-0574-62138878
地址: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泗门镇姚北大道6号
邮编:315400
邮箱:546828522@qq.com
首页 > 技术支持 > 化工储罐使用时的注意事项

技术支持

化工储罐使用时的注意事项
更新时间:2023-03-03   点击次数:1826次
  1、储存易燃和易燃液体的化学储罐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;严禁吸烟、明火照明、取暖和将火源带入罐区;
 
  2、储存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腐蚀性等介质的化工储罐,应严格执行危险品管理的相关规定;
 
  3、化工储罐检修前,必须切断储罐相关电气设备的电源;
 
  4、化工储罐内部介质耗尽后,应关闭进出口阀或加盲板切断与其相连的管道和设备,并设置明显的切断标志;
 
  5、含有易燃、腐蚀性、有毒或窒息性介质的化工储罐必须通过更换、中和、消毒、清洗等方式进行处理;处理后,应进行分析和检查。分析结果应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规定  禁止用易燃介质替换空气体;
 
  6、完工时维修工作人员和检查人员一同查验罐内外,经确定毫无疑问,法定监护人在罐里作业证上签名后,即可封闭式每个人孔。
 
  7、水压试验后加水时,务必连接空气,防止真空包装。
 
  8、在进入罐内作业的三十分钟前,要对罐内空气进行取样分析,检测氧含量是否达标了,不达标的话则不能进罐作业。
 
  9、对化工储罐内残留的,且具有腐蚀性的物质进行清理的话,那么作业人员必须要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,而且不能马虎。
 

分享到:

返回列表 | 返回顶部
上一篇 : 外加剂储罐在混凝土制备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   下一篇 :  塑料水箱的主要特点包括了哪些?
网站首页 公司简介 产品中心 应用案例 技术支持 企业动态 联系我们
余姚市帝豪塑料容器有限公司(www.dihaosx.com)主营:排空加药箱|圆柱形加药箱|耐酸碱PE水箱|家用PE水塔
余姚市帝豪塑料容器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总访问量:286527
GoogleSitemap 技术支持:环保在线 ICP备案号:浙ICP备12004001号-5
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